日前看何飛鵬先生的大作"千萬不要太超過",心裡頗有同感。 之前曾碰過一個同事,他認真工作,仔細非常,擔任的是會計的工作。 在學校單位,人事與會計非屬教育局直屬單位,所以單位主管都會比較尊重這兩位人員,明明只是管理員,但都敬重為主任。 其實這也無所謂,無非是個頭銜,然而這位同事確實越做越超過,連總務處的採購,都要介入比價,我笑稱他去做事務組長可能比較適合。 人熱心是會感動人的,然而,插手其中,掌控結果,操弄同事,確實太超過了。 我擔任總務主任時,對其忍耐再三,不願開罪他,以免往後經費核銷更受阻攔。 以後的主任就不太甩他了,直接撕破臉,因為那位會計太超過了。 舉個例子來說,多年前已修訂發票上免蓋私章,然而本校會計卻執意要蓋,每位廠商都質疑,敬之如鬼神,這麼奇怪的規定,本校絕無僅有。 還有一件奇事,在他退休後,那間會計室終於重見天日,因為,大家都疑惑,為何會計室堆滿了文件,堆的比人還高,差點就沒走路的地方了。督學指示數次,不見其功,這怪異現象,持續了數年之久,終於在他退休後消失了。新來的會計主任,窗明几淨,空間很大,我們才看見這間辦公室的原貌。 做事千萬不要太超過,人要認真工作,但要合適合宜,適度表現工作的作為。身為長官,更要督促屬下,讓部屬善盡其責。 中庸之道無他,適可而止。勉力而為,多作一點無妨,若是多付出點,能讓工作效能提升,能讓旁人受益更多,又何樂不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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