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990413 16:50
地點:訓導處
內容:親師溝通
一名家長,聯繫多日,快一個月了,終於來幫孩子完成轉學手續。本來,依規定,是要辦理中輟通報的,但是實在後續作業很麻煩,便拖著,請他辦理請假,他陸續請了快一個月。本來還想建議他為孩子辦理在家自行教育的,也是不太容易,要填寫一些表單,家長通常會因此打退堂鼓。
家長對我的依法行事感到不滿意,我的感受也不太好。事後回想起來,我應該要更包容家長的想法,即使他是非理性。雖然,他覺得是本校給他錯誤訊息,我們也須承認錯誤。凡政府單位,總是要服務民眾,也備受要求,更不能有錯誤發生,但是,這也並不表示,我們就得對人卑躬屈膝,委曲求全。
我認為,事情要分清楚正確與否,錯誤的就得承認,確實改正,不要再犯,沒做錯的,和緩說明,立場堅定,理直氣和。而至於面對強詞奪理或觀念不清者,也只得再三溝通,避免發生衝突。面對挑動情緒的言語,就只能深呼吸、切不可被激怒,要不就離開現場吧!避免造成太大的衝突。
再者,各校辦理轉學業務,均需遷戶籍,確實辦妥轉出手續,才能至他校辦理轉入手續。沒想到,私立學校竟然不遵守這樣的規定,真是造成莫大的困擾。學生並未轉出,然而卻已在他校上課,本校三催四請,家長拖了近一個月,才來辦理轉出手續,真是視制度如草芥,不知有何法規可管理這樣的情形?
同樣的,辦理公家事務,絕不可因私人情誼便宜行事,而破壞制度,難道,真的要等別人來檢舉,是否有私相授受的情事嗎?依法行事、秉公辦裡,這是身為公務員的基本素養吧!瞭解法規,也是必要的啊!
- Apr 13 Tue 2010 21:10
依法行事之我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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