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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為了工作權責,總要去對人說一些話,要求人們對自己的業務提升水準,但是,很容易就會得罪人。

若是在一般公司,對上級的要求,總該要接受,並且改善工作效能,以免表現不佳,很有機會被fire吧!可是,在這種公家單位,大老闆是市長,雖然還是有工作層級,但是,碰到有狀況的人,還是自認倒楣囉!

我總覺得,不論做什麼事,不管別人或上級有何要求,總要秉持良知,對自己的業務盡心盡力,或許,有時有疏忽,做得不夠好,當別人好心提醒時,都要虛心接受,再檢討修正。我覺得這都是應該要有的態度。

今年換單位,面對下屬的表現,總有一些新的要求,大部分的人都很配合。因為,這單位的業務本來就是比其他單位疏緩一些,雖不能說較輕鬆,但是,還是有一些差別。我慢慢的提出一些較正確的作法,希望能提升工作效能,讓大家用比較正確的方式來工作,總是在同一個大單位,不要差異太大。

今天和屬下談談學習紀錄表,我建議他可以再詳細點,未料他竟然動怒了,覺得我在行政督導,卻未曾協助,也氣憤我在改革,他一直強調自己敎的對象有13位,業務量很重,他沒法顧及細項,後來他就憤而離去。我感受到他很生氣,而他就好比以教師會長的身分在向學校、教育局爭取權益般,氣勢凌人。我嚇了一大跳,怎會如此?

大家都是同事,我好聲好氣提出建議,而竟然要受這種對待,真是挺倒楣的,似乎,我只要蓋章就好了,管屬下寫什麼,不必管,即使我覺得不妥,也免提。我是不願意當橡皮章的人,這一塊真是有些困難。我以前也做過和他一樣的工作,我的作法就不是這樣的,10年過去了,竟然倒退走,這不太好吧!

很多時候,我們對於工作,不只是實際要有成效,書面上也應顧全,不可能滿口說自己做得多好,而書面資料卻有待改進。算了,反正我也只是一二年吧!看對象吧!對於年輕的、肯學的,就多琢磨些,類似爾等,就算了吧!只是同事而已,他不好,和我無關,我自己要適然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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